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

竟然過時了

近來對人講了一句「離譜」,換來的竟然是「甚麼年代了」。想了又想,一直想不透為甚麼「離譜」會不合年代。直至想起一朋友常掛在口邊的「過份」,我明白了。現代年輕的一代,好像已經將「過份」取代了「離譜」。當然,這兩個絕不是同義詞。這個取替道出了一點事兒。

話說回我講出「不合年代的話」的那天。當事人用錯了方法來辦事,以致第三方有所投訴,我很自然地以「離譜」來批評。再到聽見那句「現代用語」的一次,有人玩瘋了,把當事人的財物大肆把玩了一番,他罵了句「過份」。

離譜,講的是人沒有以適當的方式辦事,把許多該注意的因素都忽略了。「離譜」著重的是過程,以及所牽連的種種。而在於事情「離譜的程度」,到了一個不能接受的地步,叫「過份」。這麼看來,「離譜」是個比較嚴謹的觀念,對做事是不容有誤的;「過份」則不要求沒錯,只是不要錯得太厲害。

簡單的兩個詞,是認真做事的不同程度。對於「離譜」竟然被標籤為過時,甚覺訝異。仔細想一想,的確很少在年輕的那輩間聽到這個詞。那是說,我們對事情的執著、認真,已隨年月褪去了?

我不喜歡,甚至有點討厭「過份」二字。自問是個要求頗高的人,又怎能容許有「過份」的事出現?要是有「離譜」的事情,便需要一早解決,而非到了「過份」的地步才去補救。

只覺有點覺失望,「用詞過時的」我做不了甚麼。只是希望「離譜」這種對認真辦事的執著尚存,千萬千萬不要淪為「過時」的詞語。

2011年4月16日星期六

黃昏彩虹

黃昏時分的彩虹很罕見,可今晚給我遇上了。

下午上完工作坊,overrun了許多,到六時許才能從長沙灣離開。本來計劃在去外婆家之前,先去一趟在附近的彩虹邨。上紅頂小巴,問司機是否經彩虹邨,他說「采頤」。既然時間不早,車子又不在那兒停,想著放棄邨遊。誰知道車子就停在與邨一街之隔處,趁天尚未全黑,進去了。

我對彩虹邨有種特別的情意。外婆以前在這兒住,我出生起的那十個月也在這裡生活,之後的幾年探望婆婆也來這裡,直至她搬走。這裡有著不少我小時候的足跡,隱約還記得那一條沒有盡頭的兩樓走廊,常在那兒等婆婆「打埋呢圈」無數次的金碧酒家,那位在文具店常送我禮物的「大爺」(聽說他四年前過身了,文具店也被別個頂承),還有很多很多……

除了這些止於五歲的兒時回憶,我還對彩虹邨的各方面非常欣賞。先是設計上。在我們設計做配色時,每當腦子暫停服務,「彩虹色」總是會走出來打救。當然這裡不是因為想不出才這樣配色。因為七層樓宇,設計者想到了七色彩虹。用的色調,明、亮度不高,看上去舒服自在。從樓底仰望,一格格色彩相連,煞是好看。配上黃昏作底色,剛組成一個使人陶醉的畫面。

還有樓宇的命名。不像其他公共屋邨,食住一個字,便配上「禮義仁愛信諴和」、「安逸豐盛樂富滿」等名字。早期的屋邨對樓宇的命名比較好,都有個主題。彩虹邨,就用了不同顏色做主題,好像是「丹鳳」、「白雪」、「綠晶」、「金華」。不單配合主題,而且大家的首字相扣。目前我還是最欣賞彩虹邨的樓宇命名。

順帶一提,除了樓名,邨內街道也緊緊配合彩虹的主題。邨中七條街,名「紅梅」、「橙花」、「黃菊」、「綠柳」、「青楊」、「藍鐘」、「紫葳」,互相交錯。襯上樓宇名稱、牆身設計,豈不是成了一幅色彩斑斕的圖畫?

幾乎六點半才進邨。這裡除了換了幾間地舖,多了幾部升降機,一切都好像沒甚改變。講起升降機啊。金碧樓的升降機,只從地面連接二樓;其餘的樓層,靠相連金華樓的那部。升降機兩樓的位置,正正是我當年常踏足的211室。外婆之所以會搬,就是因為走不起樓梯,另一方面因(多次延誤的)升降機工程被收回單位。如今升降機建成,雖是拆了我們的211,但還算是圓了不少金碧二樓街坊的夢。

古時候的人,以藉貫分類。香港人,就以屋邨分。邨裡的人團結和睦。一個邨,代表著一種精神。彩虹邨奪過建築獎項,數年前房屋署勘察也指出結構相當穩固,增長其壽命;這種穩陣、內涵,難道就是彩虹邨的精神?惜今居屋、私樓林立,人們紛紛搬離公共屋邨,追求較豪華的生活。屋邨的結構,也從以前有一條長走廊的「一」字式相連建築,化為現代佔地少的高聳大廈;住宅底下,再也不是一間間民營地舖,取而代之的是一串串連鎖店、領匯商場。人對本邨的歸屬感越趨薄弱。

個人一直非常欣賞及嚮往在(舊式)公共屋邨寫意的,有人情味的生活。得悉他人住於舊邨,總會提起興趣,且加上一份尊重與敬佩。我一直對那十個朦朦朧朧的月念念不忘,對此很感自豪,亦覺有幸能叨得半點「屋邨風骨」。

黃昏彩虹雖美,唯很短暫。重遊故地,拍得不少靚相。天漸黑,短促的行程就此,便帶著微笑踏上往外婆家的路途。

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

識做啲,好嗎?

今天做了件當prefect以來都沒做過的事。

講真,一直以來(除了U-Check)開過的傳票一隻手能數盡,今年更是尚未有紀錄。雖然早陣子interview時講得天花亂墜,但是我本身還是覺得勸解對學生比較好。見到他們吃零食、玩球,甚至玩上電話也只是予以口頭警告。他們也很合作,大多數聽過便收起來,直到打鐘,我離開崗位為止。

我一直都覺得,叫了,聽講的便會收起來;不聽講的,怎麼講怎麼罰也不會有用,我也沒有時間逐一長期勸導。所以見到屢勸不改的,他又不影響到其他人,大多揮袖則去。

今天行中二課室。如常地,2A玩電腦,2B吃東西,2C扔球,2E有老師在,2F只是吵。叫了一聲,甚至只是在窗口打個眼色,他們都懂收斂。

唯獨是2D,我每天早上都要面對一個班。說實話,在這班做Class Pre是開心的,早上對他們也算很寬鬆。我的原則,Duty巡邏時,定會嚴格一點。進去,叫過,喊過,站了五分鐘,他們無動於衷。最後連隔壁班的同學都來了觀看。我忍不住,拍下桌子,把球沒收了,還開了一張-1的傳票。

這是我第一次收球,也是第一次作出操行分「-1」的處罰。不行,原來小孩不嚇一下真的不行。其他班級尚且懂得「俾面」,可這我最喜歡的一班偏偏恃熟賣熟。怒了,差點兒還滴下幾年未流過的淚珠。

本來簡簡單單在一旁踢球我是不會干預的,不過他們在課室正中大肆拋球,還引來其他班級的人來看。不行。影響到整個班的秩序,不行;我站在這五分鐘還是目中無人,不行;讓其他班的人爭相模仿挑戰我,更不行。於是,決心做了件本來不會做的事。

放學,火已下。肇事者前來道歉,也接受了。答應過不再這樣,我也答應給他斟酌一下減刑。唉,本來好地地,搞成這樣。一直不愛罰人,改以相勸。從來未曾在中二如此光火。人對你好,要懂得珍惜才是。孩子,你們都長大了,難道不罰一下,真的不懂收?

2011年4月2日星期六

週六暢遊

比著平日的我,週末絕對是休息的日子,要出門麻煩的事最好別打擾我。不過這三個星期要聽講座和上工作坊,不得不出來。反正如此,何不把日子填得充實點。

上午十點,離家。打算在外吃午餐,約了在校補課的好友。抵校,他在圖書館用電腦。我也趁有時間用電腦一口氣完成了兩份功課。

還沒到十一點,與他慢慢向校門走,遇上回來搏殺的老師。還沒到吃飯時間,與她先聊一會兒。很久沒有見她笑得如此關懷。

充滿歡樂的對話完了,遂往餐廳出發。升上中四起已好久沒到那兒吃午飯。雖然今天沒了學生優惠,貴了些。

時間差不多,送走了朋友,走上一架過海巴士。長途路綫,插上了久違好幾個月的耳筒,聽著歌兒前往講座場地。

誰知早到了四十五分鐘。下車見不遠處,有一遊樂場,於是也坐了一段時間。期間將剛更新了的電話重新認識一遍。無意發現更新加入了個新遊戲,挺好玩。

兩點半走到講座場地,還有兩個同學一起。原來人不多,而且不是在「禮堂」。聽著,還要分組,三唔識七走在一起。自小心繫學校,很少跟別人如此接觸,頗怯,然而表現不俗。

無驚無險,聽完個挺好的講座。隨即與友人走到對面蘇屋邨遊歷。捧著新相機這邊照那邊照,把這裡還存在的磚瓦花草留個印象。

隨後乘車往紅磡,乘渡輪逃回港島── 一種我極喜歡的過海方法。

家人出外用膳,剛落船的我赴會。發現了這間挺便宜的酒家。還有我喜歡的雞鴨鵝,嘻嘻。

臨回到家,還到某美式連鎖快餐店吃了杯軟蛋糕。

一天就此結束。

三言兩語即可交代是日行蹤。事情雖多,但簡單,寫意,暢懷。 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