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

回憶也是美事

重新打理此處,在最頂一欄驚見2011這個久違的年份。Google Blogger期間不知改了幾多版,再開管理版面已面目全非,恰如新遇。對上一篇是2011年9月,是中五的展開;如今2013年5月,已達中學教育的結束。相隔只是一年半,改變的事卻很多。

中六之末,難免開始翻開舊事,一頁一頁地回想,浮出許多「原來」——原來為校務無間奔馳時曾經怨聲不斷,原來對於人事和辦事態度可以如此執著,原來曾經能寫出直抒空臆的文字……看回頭,這個人真的變了不少,甚至我已經忘記了曾經有過這樣子的人。

我想:為甚麼會沒寫那麼久呢?「忙」雖是事實,但大概不是個恰當的藉口吧。理應有千言萬語,怎麼竟然不曉得逐字指出。到底那時候是怎麼想的呢?

如今的我,到底又如何看待這一切呢?面對陌生的版面,手重新彈動在久未相逢的鍵盤上,就由一件件往事講起。懷想當年,看來確實有趣。一來在畢業將臨之時回味舊事,二來也順道填補這裡「斷片」期間的點點滴滴。

2011年9月17日星期六

千言萬語(節錄)

這兩個多月忙得要命,分分秒秒都有事情辦。

然而這些日子發生的事特多,尚待稍後一一道來。

只是忽然想在這兒留點字,甚麼時候才有時間打理此地,天曉得。

2011年7月6日星期三

不敢抒發的鬱結

這一切在盡心中,鬱著,鬱著,一直不敢說喧之於口。睡覺前,發瘋似地跟自己說話;走路、做事,歎氣不絕。

這是從來未遇上過的鬱結。

素來樂觀,想著所有事情換個角度便是。可是最近這些在面前的問題,卻往往未能排解。找個讓自己舒服的解釋,難。也許是自己固執了,或者它們真的來得太不合時。一堆問題、不明朗、失望、納悶,都壓在心頭。想要抒發出來,卻每每想起涉及人等,不敢。

是「為難」。一個一年前種下的禍。明明有棵苗在長,去年卻又再種一棵。本想試試看而已,誰知道後來這一棵意外地很快長成了樹。多番查訪,原來想要同時保住兩棵喜歡的樹苗是可行的。更意外的,是平日甚麼都不答應的園丁,也接受了提議。滿心歡喜,想著能夠留著兩者。偏偏在這時候,先種的苗鬧蹩扭,不願與另外那棵共存。原來最難過的一關竟在這。那麼,兩株樹苗,只能選其一了。摘掉後者,是白白浪費了這棵長得異常健康的樹苗;摘了前者,則難以面對播種的那個人。這次才真正感受到甚麼叫左右做人難。

 是「失望」。向來案務繁重,處理過的事多不勝數。當然承勢繼續上。可是,心有餘而力不足。想做得好,做不了。幹起事來,總覺力有不逮。以前的我到哪去了?我也傷神費解。是對自己的失望,接受不了退步。力不從心,使人信心盡失。不復昨日的感覺,絕對不好受。

是「無奈」。對一點事的期望一直頗高,所以尊重。去年他們一個決定,讓我驚訝過一次;今年他們一種態度,又使我絕望。他們所領導的,是我對學校的唯一期望。可是,日復一日,每況愈下。這不只關乎這一年,而在乎未來的命脈,責任、信念的傳承。他們要是走錯步,接下來的每隊「他們」也不倖免。當黑暗中唯一的蠟燭對吹熄,代表的,是一片無窮的陰霾。反差之大,尚未能接受。

是「難過」。《GOLD》:「你沒有朋友。」對。身旁有一群不識趣的人,更是難以生活。明明已在面對以上的事兒,真正的朋友不會再加一跤。面對此情此刻,只是難過。這些鬱結是不敢抒發,也是無從抒發。意見分歧的人在人生中互相摩擦,然後心底才悟出點道理,人生本應如此。別妄想著靠自己來改變別人,世界上從來沒有真正相投的兩個人,合不來就得離。真是個難以接受的真理。

還有,還有哪些文字所形容不到的……

古人排遣愁苦的方法很多,哭、醉、歌、殉……不行,這些只是逃避。我只知道,絕對不能被打倒,絕對不能認輸,絕對不能。「我撐得住。」「我捱得過。」「我看得開。」跟自己講。即使是欲哭無淚,即使是心絞著疼……一定,一定要踏過去。

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

還是老樣子

最近要忙的事也很多。尤其是夏令時間來了,許多事情都變得極匆忙。有點意想不到,最近額外的工作減少了,課內的工夫還是很繁重。

以往忙的,不是Banner設計,便是學會事務;真正因處理功課而忙的,好像倒是第一次。還是這句:升上高中,一切都不一樣。科目是讀少了,可是課節多了一倍多,凡事的速度都快了倍幾。轉眼間到中四末,才赫然發覺年半後就是DSE。各科課程通通在趕,又是新學制的弊病。下星期便截Classwork,要趕的東西可真多。

接到大考的考試時間表,甚至連口試都考完了,才驚醒過來。期中考試好像只是上個月的事。又一個轉眼間,五月中了,還不夠兩個星期便要考期終試。想想考試,再看看案頭的一堆未完成的事,可真令人煩惱不已。

還未算上一些零碎的私務,和早前參加的OLE計劃。這些事情竟然也一同撞在五月忙!

壓力很大啊。當然,我還是以前不易倒下的我。盡力吧,船到橋頭自然直。

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

竟然過時了

近來對人講了一句「離譜」,換來的竟然是「甚麼年代了」。想了又想,一直想不透為甚麼「離譜」會不合年代。直至想起一朋友常掛在口邊的「過份」,我明白了。現代年輕的一代,好像已經將「過份」取代了「離譜」。當然,這兩個絕不是同義詞。這個取替道出了一點事兒。

話說回我講出「不合年代的話」的那天。當事人用錯了方法來辦事,以致第三方有所投訴,我很自然地以「離譜」來批評。再到聽見那句「現代用語」的一次,有人玩瘋了,把當事人的財物大肆把玩了一番,他罵了句「過份」。

離譜,講的是人沒有以適當的方式辦事,把許多該注意的因素都忽略了。「離譜」著重的是過程,以及所牽連的種種。而在於事情「離譜的程度」,到了一個不能接受的地步,叫「過份」。這麼看來,「離譜」是個比較嚴謹的觀念,對做事是不容有誤的;「過份」則不要求沒錯,只是不要錯得太厲害。

簡單的兩個詞,是認真做事的不同程度。對於「離譜」竟然被標籤為過時,甚覺訝異。仔細想一想,的確很少在年輕的那輩間聽到這個詞。那是說,我們對事情的執著、認真,已隨年月褪去了?

我不喜歡,甚至有點討厭「過份」二字。自問是個要求頗高的人,又怎能容許有「過份」的事出現?要是有「離譜」的事情,便需要一早解決,而非到了「過份」的地步才去補救。

只覺有點覺失望,「用詞過時的」我做不了甚麼。只是希望「離譜」這種對認真辦事的執著尚存,千萬千萬不要淪為「過時」的詞語。

2011年4月16日星期六

黃昏彩虹

黃昏時分的彩虹很罕見,可今晚給我遇上了。

下午上完工作坊,overrun了許多,到六時許才能從長沙灣離開。本來計劃在去外婆家之前,先去一趟在附近的彩虹邨。上紅頂小巴,問司機是否經彩虹邨,他說「采頤」。既然時間不早,車子又不在那兒停,想著放棄邨遊。誰知道車子就停在與邨一街之隔處,趁天尚未全黑,進去了。

我對彩虹邨有種特別的情意。外婆以前在這兒住,我出生起的那十個月也在這裡生活,之後的幾年探望婆婆也來這裡,直至她搬走。這裡有著不少我小時候的足跡,隱約還記得那一條沒有盡頭的兩樓走廊,常在那兒等婆婆「打埋呢圈」無數次的金碧酒家,那位在文具店常送我禮物的「大爺」(聽說他四年前過身了,文具店也被別個頂承),還有很多很多……

除了這些止於五歲的兒時回憶,我還對彩虹邨的各方面非常欣賞。先是設計上。在我們設計做配色時,每當腦子暫停服務,「彩虹色」總是會走出來打救。當然這裡不是因為想不出才這樣配色。因為七層樓宇,設計者想到了七色彩虹。用的色調,明、亮度不高,看上去舒服自在。從樓底仰望,一格格色彩相連,煞是好看。配上黃昏作底色,剛組成一個使人陶醉的畫面。

還有樓宇的命名。不像其他公共屋邨,食住一個字,便配上「禮義仁愛信諴和」、「安逸豐盛樂富滿」等名字。早期的屋邨對樓宇的命名比較好,都有個主題。彩虹邨,就用了不同顏色做主題,好像是「丹鳳」、「白雪」、「綠晶」、「金華」。不單配合主題,而且大家的首字相扣。目前我還是最欣賞彩虹邨的樓宇命名。

順帶一提,除了樓名,邨內街道也緊緊配合彩虹的主題。邨中七條街,名「紅梅」、「橙花」、「黃菊」、「綠柳」、「青楊」、「藍鐘」、「紫葳」,互相交錯。襯上樓宇名稱、牆身設計,豈不是成了一幅色彩斑斕的圖畫?

幾乎六點半才進邨。這裡除了換了幾間地舖,多了幾部升降機,一切都好像沒甚改變。講起升降機啊。金碧樓的升降機,只從地面連接二樓;其餘的樓層,靠相連金華樓的那部。升降機兩樓的位置,正正是我當年常踏足的211室。外婆之所以會搬,就是因為走不起樓梯,另一方面因(多次延誤的)升降機工程被收回單位。如今升降機建成,雖是拆了我們的211,但還算是圓了不少金碧二樓街坊的夢。

古時候的人,以藉貫分類。香港人,就以屋邨分。邨裡的人團結和睦。一個邨,代表著一種精神。彩虹邨奪過建築獎項,數年前房屋署勘察也指出結構相當穩固,增長其壽命;這種穩陣、內涵,難道就是彩虹邨的精神?惜今居屋、私樓林立,人們紛紛搬離公共屋邨,追求較豪華的生活。屋邨的結構,也從以前有一條長走廊的「一」字式相連建築,化為現代佔地少的高聳大廈;住宅底下,再也不是一間間民營地舖,取而代之的是一串串連鎖店、領匯商場。人對本邨的歸屬感越趨薄弱。

個人一直非常欣賞及嚮往在(舊式)公共屋邨寫意的,有人情味的生活。得悉他人住於舊邨,總會提起興趣,且加上一份尊重與敬佩。我一直對那十個朦朦朧朧的月念念不忘,對此很感自豪,亦覺有幸能叨得半點「屋邨風骨」。

黃昏彩虹雖美,唯很短暫。重遊故地,拍得不少靚相。天漸黑,短促的行程就此,便帶著微笑踏上往外婆家的路途。

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

識做啲,好嗎?

今天做了件當prefect以來都沒做過的事。

講真,一直以來(除了U-Check)開過的傳票一隻手能數盡,今年更是尚未有紀錄。雖然早陣子interview時講得天花亂墜,但是我本身還是覺得勸解對學生比較好。見到他們吃零食、玩球,甚至玩上電話也只是予以口頭警告。他們也很合作,大多數聽過便收起來,直到打鐘,我離開崗位為止。

我一直都覺得,叫了,聽講的便會收起來;不聽講的,怎麼講怎麼罰也不會有用,我也沒有時間逐一長期勸導。所以見到屢勸不改的,他又不影響到其他人,大多揮袖則去。

今天行中二課室。如常地,2A玩電腦,2B吃東西,2C扔球,2E有老師在,2F只是吵。叫了一聲,甚至只是在窗口打個眼色,他們都懂收斂。

唯獨是2D,我每天早上都要面對一個班。說實話,在這班做Class Pre是開心的,早上對他們也算很寬鬆。我的原則,Duty巡邏時,定會嚴格一點。進去,叫過,喊過,站了五分鐘,他們無動於衷。最後連隔壁班的同學都來了觀看。我忍不住,拍下桌子,把球沒收了,還開了一張-1的傳票。

這是我第一次收球,也是第一次作出操行分「-1」的處罰。不行,原來小孩不嚇一下真的不行。其他班級尚且懂得「俾面」,可這我最喜歡的一班偏偏恃熟賣熟。怒了,差點兒還滴下幾年未流過的淚珠。

本來簡簡單單在一旁踢球我是不會干預的,不過他們在課室正中大肆拋球,還引來其他班級的人來看。不行。影響到整個班的秩序,不行;我站在這五分鐘還是目中無人,不行;讓其他班的人爭相模仿挑戰我,更不行。於是,決心做了件本來不會做的事。

放學,火已下。肇事者前來道歉,也接受了。答應過不再這樣,我也答應給他斟酌一下減刑。唉,本來好地地,搞成這樣。一直不愛罰人,改以相勸。從來未曾在中二如此光火。人對你好,要懂得珍惜才是。孩子,你們都長大了,難道不罰一下,真的不懂收?